古代的男子总喜欢娶十三四岁的少女,是什么原因?在翻阅历史典籍时,我们不难发现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:古代无论是皇室还是民间,男子们似乎都钟情于十三四岁的少女。从皇帝到富商贵胄,纷纷选择这个年纪的女子为妻或侍妾。这种现象历经几千年的中国史始终未变,让人不禁感到疑惑:究竟是什么原因,导致古人如此偏爱十三四岁的少女?是出于审美追求还是别有隐情?是一种文化传统还是有着更深层的考量?让我们一探究竟。
婚育年龄法规与人口恢复
自古以来,中华民族就深受战乱、瘟疫、天灾等因素的折磨,民生艰难,国力凋零。为了尽快恢复国家的人口基数,古代王朝无不制定相关政策,鼓励人口的快速繁衍生息。其中,确定适婚年龄无疑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。
据史***载,西汉时期曾颁布法令,规定"男二十始娶,女十五始嫁"。据此,当时的法定最低结婚年龄已经很低。随着时代变迁,这一年龄标准也不断降低,到了唐代就已变成"男十六岁可娶,女十五岁可嫁",甚至民间还有"男十五娶,女十三嫁"的习俗。可见,古人为了迅速恢复人口数量,确实将结婚年龄控制在十三四岁的少女阶段。
这一政策效果是显而易见的。以汉唐时期为例,经过几代人的快速生育,人口数量很快恢复到了万户府的高峰。据《史记》载,西汉时期,张骞出使西域,沿途见到的许多小国"男女老小不过数千人"。而到了东汉时期,河西四镇就已有"二十五万四千六百二十七人",人口数量增长了数十倍。同理,隋唐时期经过大规模战乱后,人口锐减,但在唐代中后期又迅速恢复到七八千万的高峰水平。
可以说,将婚育年龄定在十三四岁,确实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人口恢复的时间,使国家能在百年内重现生机。当然,这种做法也给妇女带来了难以承受的代价,但古人们为了维系种族的延续,似乎别无选择。
此外,将结婚年龄定在十三四岁,还有另一层深意。古人相信,十五六岁是女性生育力最强的时期,越是年轻的母体,所生育的孩子越健康。所以,十三四岁的新娘无疑是生育健康后代的最佳选择。这种观念延续至今,在一些封闭的小村落里,十三四岁的童婚现象仍然存在。
有限生命与及时生育
古人的有限生命,也是导致男子们青睐十三四岁少女的重要原因。从史料记载可以看出,古代人的平均寿命普遍不高,即便是上层统治阶级,寿命也很难超过五六十岁。
以明朝皇帝为例,在二十五位皇帝中,仅有三位活过六十岁,其余绝大部分都在四五十岁时就壮烈殁逝。其中最短命的是宣宗朱祁镇,他在位仅六年就遭遇弹劾被废黜,四十岁那年含恨而终。与之相比,康熙皇帝活至六十八岁,算是罕见的长寿之人了。
平民百姓的寿命就更不容乐观。据《清史稿》记载,当时的"三老"人口比例只有百分之二左右,七老人中就只有一个能活到七十岁以上。更有甚者,生于战乱年代的一些农民,往往在四五十岁就已步入暮年,年富力衰。
因此,古人尤其是底层百姓,是把有限的生命时间濒于绝境。除了勤劳务农养家糊口,生儿育女延续香火无疑是他们最大的夙愿。而十三四岁的少女正是最佳生育年龄,一旦错过就可能从此无后。
史书上记载着太多这样的惨案:贫农夫妇年逾四旬才娶得新房,辛苦操劳几年仍然无子,最终年老无靠,只能食杯草醌自尽。因此古人格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育机会,寻常农户也要尽早为子女择娶阿党,免得等到太晚遭受无后的厄运。
即便是一些上层统治阶级,也深知生命短促的残酷现实。据《明史》记载,朱元璋四十九岁登基时,曾下旨:"先皇无子,万幸有某,力图绵延福泽,皆出自然之资。凡生四子者,嘉奖钜恩。"可见他对延续香火的重视程度。后来朱元璋一生真的生有二十五个儿子,并在六十四岁时将大权禅让于幼子朱高炽。
除生男育子外,古人对于女儿的期望也很高。在传统文化影响下,女儿十三四岁就要"扶摇直入蓬门"。如果这时还没有进门,父母就会为她"高识远孙"感到羞愧,生怕女儿"年岁渐长,不奉耳顺"而"延绌前程"。所以家中哪怕只有一个女儿,也必须在十三四岁时嫁人。
总的来说,古人生存环境恶劣,生命短促无常,除了勤勤恳恳扶持家计,最重要的就是及时生育,以维系香火绵延。这也就不难解释了,为何十三四岁的少女会成为当时男子青睐的对象。
高危难产与生育质量
子嗣的健康素质,是古人择偶时重点考虑的因素。而十三四岁少女作为生育主体,似乎更有助于产下健康孩子。
历史上,胎儿难产导致婴儿夭折的情况屡见不鲜。以明代为例,据《万历野获编》记载,当时"万户之乡,半年之间,凡百馀人"均因难产而归于黄泉。朝野震惊,官员纷纷上书朝廷,建议"选择妇女生产之术"以挽救民力。
面对如此惨重的生育危机,古人开始探究其中缘由。一些医书对此也作了分析,认为如果"妇人年长",或者"身躯肥硕",都会加大难产的风险。这是因为年长妇女的骨盆往往已经发生变形,而肥胖则会阻碍胎儿顺利通过产道。
相比之下,十三四岁的少女"身骨嫩小","阳气未伤",生产时自然更加顺利。一些著名医家如张仲景、张机等也都曾建议,十五岁的女子是最佳怀孕年龄,否则容易流产或难产。
由此可见,古人之所以偏爱十三四岁少女,除了外在娇小柔美的因素外,确实也有着生育健康后代的考量。一些皇室成员和有钱人家,更是直接将少女是否"生男育子"作为择偶标准。汉光武帝曾下诏"凡宫人至期不孕,退为庶人"。明太祖也多次指出,纳妃要"贤德仪容兼备,尤重生男"。
除了易于分娩外,古人还认为年轻妇女所生的孩子也更健康。一些医家提出,"二八之年气血充盈,生育孺子,有福无祸"。古人相信,老年妇女身体衰弱,所孕育的胎儿很可能出现缺陷或夭折。而十五六岁的少女是生育最佳年龄,她们体质强健,产下的孩子自然更有发育优势。
这一观念影响很深,晚清时期曾出现了一股"贻贤"热潮。一些富户人家,专门寻觅十三四岁的贫农女儿为妾室,以便"贻膝上珍珠"。据记载,当时一些皇亲国戚的子孙,"身价昂贵,不下千金"。
当然,这种年轻母体必然健康论点并不科学。实际上,十三四岁少女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成熟,若孕育子嗣,胎儿很容易发生缺陷,母体也易出现并发症。但古人毕竟医学知识有限,难免有此一种认知偏差。
总的来说,为了降低难产风险和保证孩子质量,古代男子青睐十三四岁的少女,除了符合当时的审美标准外,更多还是出于切身利益的考量。
古代富户选妻心理
除了民间普通百姓之外,一些古代富户人家选择十三四岁少女为妻室的现象也很普遍。他们在择娶时,更多地考虑了生育能力和对美貌的追求。
财力雄厚求贤
相较于普通老百姓,古代富商巨贾们在生活品质和财富积累上自然要高出许多。他们在择婿问题上,很少考虑生死攸关的生育问题,而是更看重女方的出身和教养素质。
据《宋史》记载,当年著名富豪史彦远就曾对女婿候选人提出非常高的门槛要求:"德才兼备,必得人杰。"年仅十一岁的东坡便入了他的考虑范围内。当时东坡家徒四壁,母亲将他推荐给史氏时,史彦远便"大喜"称赞"如此童子,可教可资"。
对富户而言,女婿不仅需要出身名门、饱读诗书,更重要的是要有"巍峨资质"和无穷的发展潜力。他们追求子孙之间的"贤良淑德",极为厌恶那些"糟糠之妻"。因此即便门当户对,如发现女方品行不佳或不贤,他们未必会同意这门亲事。
生育能力至上
与上层社会追求贤良不同,一些中产阶级人家在择偶时则更看重女方的生育能力。对他们来说,延续香火和传宗接代是头等大事,妻子最大的功能就是生儿育女。
在古人观念里,女性最佳生育年龄在十五岁左右。距离这个年龄越近越好,否则就会被视为"老妇"而受人鄙夷。明代浙江人夏克家族中,就有这样一段轶闻:
当年,克家祖上的一个已婚子弟娶了一位十八岁的新房,但克家人并不看好这个大年纪的新媳妇。果然几年过去了,这位新媳妇生不出孩子,克家也遭受了"绝嗣"的耻辱。后来大家族的长辈集中研究之后,得出了一个结论:新媳妇这个年龄实在太大,已经错过了生育黄金期。由此决定,只允许家族男丁们纳十五岁以下的少女为妻。
这种生理决定论的观点在古代很流行。很多富裕人家在择偶时往往首选十三四岁的年轻少女,认为她们最富生育力,才能不负"纳妾生儿"的期望。
审美与物化
除了生育因素,一些古代富户选择十三四岁少女为妻或侍妾,还有审美和物化的因素在内。
不少史料记载,很多富贵人家在选妻时第一位考虑的就是外貌年龄,其他条件往往都是次要的。尤其是纳妾的时候,基本都是看上了哪家姑娘的"嫣然动人之资质"。
明代就有这样一个著名案例:当年京师有一富户人家,为自己长子娶亲,前前后后考察了一百多名少女,最后才选定一位十三岁的潘氏女为新娘子。当时这位潘氏刚出阁,容颜绝佳,舞姿婀娜,令人眼前一亮。有一富户见了她之后,便对自己的朋友说:"我若有八个儿子,必定八个都纳这潘氏为妻!"后来潘氏成了富户之家人尽夸赞的佳耦。
在传统观念影响下,富户人家对妻妾的物化程度有时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。一些小说和笔记中常常能见到富商贵人挑选"秀丽妖娆"少女的情节:东翻几个,西瞧几个,上上下下把妆打扮的园丁姑娘全部看了个遍,然后再择一个年纪最小、容貌最出众的为妻。
当然,少女越是年轻貌美,基本上也就越缺乏独立人格意识。富商就是想娶这样一个"温柔可亲,百依百从"的少女做妻子,一切都听从丈夫的吩咐。她们容易被物化和束缚,这正符合当时对妻妾"要三从四德"的期望。
总的来说,古代一些富户阶层青睐少女,与他们的生育观念、审美期待和物化倾向都有很大关系。
拐带人口与买卖童妾
除了通过正常途径将十三四岁的少女纳为妻室外,古代社会还存在一些不道德的渠道,比如拐卖人口和买卖童妾。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伦理道德,给很多无辜少女带来了巨大的身心痛苦。
拐卖的盛行
据史料记载,明清两代拐卖人口的行为都相当普遍。时人甚至还将此列为"十恶不赦"之一,与"谋反不道"并列。但事实上,由于执法不力和社会风气开放,这一行当在民间仍然颇有市场。
著名的《明史》中有一段描述:"或负赂伪作主人,收买人口,或诈诲邻舍奸伪人买人,或窥伺路次,劫掠行人"。无论是收买、诱骗还是绑架,手段都相当残忍。受害者主要就是年龄在十三四岁左右的少女们,她们常常被拐卖到外地,或是沦为娼妓,或是被贩卖给那些想纳妾或买通房的有钱人家。
情况最为严重的是江南一带。钱塘江,松江,常熟等地都是当年人口买卖的重灾区。其中尤以常熟一带为甚,当地流传"人口如参、相马"的说法。明嘉靖年间,常熟就备受贪官地痞的蹂躏,这里被称为"天底下拐人第一县",生发过许多惨案。
满清时期这种情况也未见好转。根据《大清会典》记载,从乾隆到道光年间,每年都会有数千起拐卖人口案件发生。形式依然是"人贩子从中调唆,骗受愚妇,生卖人口,牟其厚利"。拐卖对象仍然以十几岁的少女为主。
买卖童妾
除了直接拐卖之外,一些富户人家也会以购买"童妾"的形式,合法拥有十几岁少女的所有权。不过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道德的,等同于奴役年幼无辜的少女。
所谓"童妾"就是六七岁至十四五岁的少女。这些刚出阁不久的幼女,往往被当作一种商品而进行买卖,卖给那些有钱人家当侍妾。卖主常常是家境贫寒的农民,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拿女儿们当作"活命钱"。而买主则主要是一些富户、衙门或是王公贵族。
据《大清会典》记载,当时买卖童妾的行情大约是:"富商大户,每购买一名童妾,需缴银五两至二十两不等"。转手倒卖的情况也很普遍,地方官员甚至参与其中,将童妾们高价转卖给权贵人家,从中渔利。
除了财力因素,一些买主在选购童妾时还会考虑其他条件。比如清朝著名的和珅,他在挑选上就非常挑剔,要求"容止娴雅,年岁绝伦"。连他的女儿都不放过,命令"十岁以下者任其择购"。最终和珅一家积存了无数童妾。
不少买家也把这种摄取童妾当作一种投资,指望她们将来可以卖个好价钱。据载明朝时,很多人专门从武林、常熟一带购入幼女,几年之后再高价出售给官员或富贵人家,贩卖之间价格往往翻了几番。
这种明目张胆的奴役和物化行为,给无数少女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和生理创伤。作为幼小的孩童,她们根本无力反抗这些"交子"一样的买卖行为,只能被困于牢笼般的宫闱深院之中。